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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 深圳市何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及相关书面协议(如有)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聘立得PinLeader招聘软件服务(以下统称:软件服务),为获得软件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包括雇主企业、个人或其他招聘主体等)应当同意本协议(包含一般性协议条款与特殊协议条款)与有关书面协议(如有)的全部条款,其注册、使用账户以及获取软件服务的行为应遵守本协议与有关书面协议的规定。用户应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点击“同意”按钮后即视为用户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 用户完成注册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会与用户取得联系,协助与用户签订有关书面协议。用户原则上应在同意本协议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才有权使用软件服务,但用户未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直接使用服务,则用户使用软件服务的行为应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如用户已签订有关的书面协议,则自书面协议签订之日起,当本协议的内容与书面协议相冲突时,以书面协议的内容为准,书面协议未尽事项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1.3 用户完成注册后,应自行保管其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4 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内容,并以电子邮件、网站、软件内消息或其它适当路径通知用户。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修改后的内容,应及时同等路径反馈,则用户将不再受本协议的约束,用户所享有的使用资格与服务也将中止;如果用户继续使用软件服务,将被视为同意协议修改后的内容。
二、用户使用规则
2.1 用户使用服务的行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2 用户在申请使用软件服务时,必须向公司提供准确的用户资料,如用户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同步。
2.3 用户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违反本条款,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及其他不利后果需由用户自行承担。如用户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用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软件服务中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并无须通知用户: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5 用户在使用软件服务同时应做到:
(1)遵守所有与软件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软件服务系统;
(3)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4)用户不得通过任何技术手段侵入公司数据库,进行查阅、直接下载或者转发等功能操作,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停止该用户的账户所有功能,并停止为该用户名下的所有账户提供任何服务。
(5)用户有义务保证其在软件服务上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不得夸张描述或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停止用户名下所有相关联账户的所有功能。
2.6 如用户违反以上规则造成公司被第三方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公司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2.7 如用户违反以上规则,公司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软件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2.9 用户承诺,其在使用软件服务的过程中,将遵守公司不时发布的软件服务使用规则
三、数据收集与应用
3.1 当注册成为软件服务的用户时,用户需要会向公司提供用户的个人/公司信息,包括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在公司向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公司不会从用户的电脑、手机等终端主动提取用户未提供给公司的相关信息。
3.2 在不透露用户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公司有权将收集到的信息录入用户数据库,并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以及对用户数据库中的部分或全部用户信息进行内部管理应用。
四、版权声明
4.1 软件服务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公司享有,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4.2 在软件服务上用户发布的所有内容仅代表发布者的立场和观点,与公司无关,由信息发布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免责声明
5.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公司提供的软件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软件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公司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公司不担保软件服务不会中断,同时,软件服务软件服务不保证能够长期无错误运营,也不保证服务器不受病毒或其他故障的侵扰。如果用户在使用软件服务软件服务时发生数据丢失的情况,与公司无关。
5.4 用户必须独自承担由于使用软件服务或通过软件服务软件服务登录到其他站点而形成的全部风险,并独立承担与他人交流信息所造成的后果。
六、违约认定及处理措施
6.1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用户违约:
(1)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违反本协议或有关书面服务协议约定的
公司可在软件服务平台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
6.2 用户在软件服务上发布的信息构成违约的,公司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中止向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如用户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公司可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6.3 用户在软件服务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软件服务平台上实施但对软件服务平台及其他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公司可依据相应规则对用户按前款约定进行处理。
6.4 服务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公司无义务对外发布用户的任何信息和需求。
服务终止后,公司仍享有下列权利:
(1)继续保存用户留存于软件服务平台的各类信息;
(2)对于用户过往的违约行为,公司仍可依据本协议及书面协议向用户追究违约责任。
6.5 公司可将对用户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软件服务平台上、社区、自媒体或其他媒体上予以公示,届时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七、通知送达
7.1 本协议项下公司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7.2 用户对于公司的通知可以通过公司指定与用户沟通对接的对接人进行邮件或通信送达,也可以通过公司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八、不可抗力
8.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条款中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指在本特殊条款中签署后发生的、本特殊条款中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九、法律管辖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9.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可分性
10.1 本协议及书面协议的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十一、联系信息
11.1 地址及邮箱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港城街99号深国际前海颐都大厦塔楼601
邮箱:support@hehetech.cn